为规范宁波前湾新区人行道文明停车,营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对全区城市管理区域内人行道上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进行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宣传阶段。
宣传阶段期间,对前湾新区范围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车主发放温馨提示单。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所有路段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依法处罚。
二、实施路段
宁波前湾新区全域范围内的人行道。
三、相关提醒
1.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内。
2.请勿在设有禁停标志或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停放车辆。
3.如果您的爱车停放在人行道泊位外,将会收到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并被处以相应罚款。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